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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美國得克薩斯州的14歲女孩安妮·詹姆斯看到一輛警車非法停在她家附近,於是給警察開了一份手寫的罰單,並因此受到嘉獎。(3月26日《環球時報》)
  安妮·詹姆斯發現警察停車違規,沒有忍耐,而是寫出一張罰單。雖然它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,卻可看出一個小女孩身上表現出的公民責任意識。想想我們,經常教育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說話,行著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、“少管閑事”的中庸之道,在無形中讓人養成了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理,甚至表現為一種冷漠。這也在無形中縱容了一些違規者獲利。面對一些不正之風,不道德的行為,我們要敢於站出來說“不”,少做“和事佬”。
  同時,安妮·詹姆斯的“手寫罰單”表現出來的安全意識亦值得我們學習。對孩子們的安全知識教育,我們更多的是教孩子要學會自保,不要受到傷害,這是正確的。只不過,別忘了我們都生活在公共環境之下,只有大環境的安全,我們才是安全的。而大環境的安全,有賴於每一個細節的完善。救火通道任何時候都不能被堵上,我們的孩子明白嗎?既便是明白,又是不是視而不見呢?
  另外,值得一說的是,犯了錯的警官湯米·金對手寫罰單作出了很好的回應。他沒有粗暴地扔掉,而是友善地去小區經理那裡認罰。這是知錯能改的態度。不僅如此,他還對寫罰單的女孩給予獎勵,絲毫沒有遮醜的意思。想來,這就是一堂生動的安全知識教育課,並鼓勵孩子們去監督公權力的行使。我們的警察有這樣的大度與責任意識嗎?我想,要讓公權力受到監督,最有效的辦法莫過於培養樂於依法監督公權力行使的公民。
  美國女孩的“手寫罰單”是個好示範,值得好好體味。(王玉初)  (原標題:美國女孩的“手寫罰單”是個好示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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